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要求,向公众征求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柏乡县瑞丰纸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包装材料项目
工程概要: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南阳村村北柏乡县瑞丰纸业有限公司内部。利用现有厂区及部分设施。建设钢结构车间1座5000平方米,钢结构仓库2座合计3000平方米;配套完善给排水、供电、环保、消防、安全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瓦楞纸原纸10万吨。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查阅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访问以下网络链接获取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
1JSkojYUATtCZiVM7rHAmLA
提取码:yg8b
2、到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途径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也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柏乡县瑞丰纸业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南阳村村北联系人:翟松联系电话:18333992008环评编制单位:河北兴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柏乡县瑞丰纸业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