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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卫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市政府决定:

任命任卫红同志为邢台市疾病预防控制局专职局长,兼任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王滨同志为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元彦科同志为邢台市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朱继坤同志为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邢台市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中心主任;

任命王庆周同志为邢台市中医医院院长;

任命李莉同志为邢台市第五医院(邢台市传染病防治医院)院长(副处级);

免去李建东同志的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志雄同志的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志强同志的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职务。

因机构调整,原邢台市第二医院院长、邢台市第五医院院长(副处级)、邢台市中医院院长(副处级)职务自然免除。

邢台市人民政府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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