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芳)日前,威县制定出台《威县人才政策十条(试行)》,释放人才政策红利,吸引人才来威县就业创业。
该人才政策加大经费支持,对全职到威县工作的院士给予1000万元科研经费和200万元安家费;对全职到威县工作的“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千人计划”特聘专家、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端人才,一次性给予200万元至1000万元科研经费和100万元安家费。
同时,人才项目被省立项为“人才强冀”工程的,给予项目单位10万元科研经费;获奖的再给予20万元奖励。对年缴税额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的科技型企业,由财政每年分别给予1至2名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5万元作为奖励。除项目资助、安家补贴、生活补贴、租房补贴外,人才在威县还可享受购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其他综合服务。
据悉,威县将继续打造更好的人才生态环境,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鼓励县内重点企业设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人才项目。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引进博硕毕业生及“双一流”院校本科毕业生做到常态化,职称评聘不受单位岗位总量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