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范围和内容
1、历代编修的各种版本的府志、县志、村志、族谱、人物志;历代王朝形成的圣旨、诏书、诰命、敕谕、奏表、契约等。
2、历代政权机构、社会组织形成的档案资料。
3、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我市活动时的档案资料。
4、全国劳模、英雄人物的档案资料。
5、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文学家、艺术家、教育家、社会知名人士的档
案资料。
6、反映邢台市工业、商业、金融行业的档案资料。
7、反映邢台名胜古迹、风土人情、环境地理的资料。
8、反映邢台地方特色的文学、艺术、舞蹈、戏曲、绘画等作品的手稿、音像资料。
9、邢台市重大事件、重要活动形成的文字、照片、音像等。
10、各单位编写的报刊、年鉴、志书、大事记、论文集、文件汇编、成果汇编、专项统计资料等。
11、个人的著作、书画作品、收藏品等。
二、征集要求
纸质档案、声像档案和实物档案等各种载体均可,档案资料必须具有原始性、真实性。
三、征集形式
1、自愿捐赠。鼓励单位和个人捐赠档案资料。
2、寄存代管。对确有保存价值、所有人不愿捐赠的,经协商可以寄存方式代为保管并签订寄存协议。
3、复制。个人所有但又不愿意以以上方式被征集的,经协商,在征得所有人同意前提下,对原件进行复制。
四、联系方式
地址:邢台市冶金北路889号邢台市档案馆(邢台市地方志办公室)接收征集部
联系电话:0319-2657903邮箱:xtsdaj@163.com
邢台市档案馆(邢台市地方志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