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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过省向我市转办第十四批群众信访举报件

本报讯 4月6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过省向我市转办第十四批群众信访举报2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宁晋县1件、威县1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土壤类2件。

上述信访举报件当日全部交办相关县。按照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4月6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过省累计向我市转办信访件62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5件。转办的信访件,涉及信都区17件、沙河市9件、广宗县6件、宁晋县4件、南和区3件、任泽区3件、隆尧县3件、巨鹿县2件、临西县2件、临城县2件、新河县2件、襄都区1件、南宫市1件、内丘县1件、平乡县1件、柏乡县1件、威县1件、开发区1件、市直部门2件。

目前,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过省向我市转办的第四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已办结2件,阶段性办结2件,案件办理情况已按照相关要求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进驻河北期间(2022年3月23日—4月23日),设专门值班电话:0311—87808205(每天8∶00—20∶00),设专门邮政信箱:河北省石家庄市A726号邮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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