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邢台调查队党组成员、副队长 张新华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统筹“两个大局”、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21世纪中国法治进程面临的重大课题,标志着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新飞跃,是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调查队作为国家政治机关,必须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统全过程,加快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要提高统计法治意识。《统计法》作为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的基本依据,是做好依法治统工作的“根本法”。邢台队要在“八五”普法开启之年,继续扎实推进普法宣传。一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发挥“头雁效应”,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推动统计法律知识进机关,进党校,进行政学院。二是抓住统计调查人员这一重点,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纳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通过讲座、培训等方式,提高统计调查人员的法律意识。三是抓住调查对象这一群主体,充分利用入基层调研的机会,积极推进统计普法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同时,利用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网络平台扩大受众面,大张旗鼓地宣传《统计法》,让社会各界和广大民众了解《统计法》,认识《统计法》,遵守《统计法》,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增强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要加强学习培训。重点开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等法律法规学习培训,采取集中组织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体座谈讨论与个人撰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相结合,理论学习与解决实际工作相结合,使统计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切实增强对统计法律的敬畏意识,坚守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职业道德底线和纪律红线,以法治理念提升统计调查工作能力,以法治手段确保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以法律武器防范和惩治统计违法行为,为统计事业发展提供扎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要严肃统计执法检查。邢台队严格执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利剑作用,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坚决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2021年邢台队根据《国家统计局邢台调查队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邢台调查队统计执法检查规范(试行)》《国家统计局邢台调查队2020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要求,对25家单位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和执法文书,规范执法言行,严格依照统计执法检查规范对调查对象是否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是否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是否依法履行法定填报职责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整个执法流程严谨规范。严格执行《邢台调查队关于完善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在队内网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建立统计违法线索登记、核实、处理记录台账。积极鼓励社会各界检举统计调查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实、实案必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