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生态 上一版 下一版  

筑牢环保屏障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柏乡县分局

守护生态底色

本报记者范永吉 张尧通讯员 李慧慧

今年以来,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柏乡县分局以“严格执法、一视同仁、用心干事、做到最好”的环保精神为指引,坚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当好利剑斩污的战士,筑牢环保屏障,守护生态底色。

1月1日—5月31日,柏乡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56,同比下降18.83%;PM2.5浓度为58微克,同比下降22.67%;PM10浓度为117微克,同比下降6.4%。2个市考断面水质均达标。

天更蓝:以多重举措防治大气污染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柏乡县分局深入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和“散乱污”取缔,对2020年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进行了“回头看”。将动态清单内的412家企业中,三相电用电量超过1000度的35家企业和2020年新增、更名、过户等114户用电量超过500度的34户用户进行了逐一核查,大部分为农业灌溉用电或正常生活、企业用电,无“散乱污”企业新增、反弹。

持续抓好涉VOCs企业深度治理。柏乡县领导班子每天6时30分召开晨会,分析空气质量,同时建立县委领导班子带队夜查制度,严格管控,精细治理。柏乡县50家涉VOCs企业中,10家已拆除涉VOCs工序设备,剩余40家中5家企业在秋冬季绩效评级中已评为B级,不需再提标改造;20家已安装了催化燃烧设备,其余13家治污设施已经提升至B级要求,2家正在治理中;夏季“一厂一策”均已编制完成。

严格落实“双禁”管控。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柏乡县分局联合大气办、公安等部门及乡镇(区),严格按照“双禁”管控方案,抓好落实执行。今年以来,共查处烟花爆竹燃放问题22个,行政拘留6人、罚款13人,警告3人,收缴烟花爆竹200余件;共查处散煤复燃问题10余个,清收散煤1623吨。

强化露天焚烧管控。利用天眼监控系统,以技防+人防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露天焚烧管控。今年以来共发现火点14起,均已立案处罚。

狠抓机动车尾气治理。开展高排车管控及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通过联合交警大队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县城主干道车辆进行尾气路检路查,重点关注高排车上路、进出县城情况。截至目前,共检查2200余辆,移交交警部门处罚9辆。

严防扬尘污染。严格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土石方作业,雾炮等抑尘措施精准到位,裸露渣土、未硬化地面保持严格苫盖;检查各施工单位及时清理场内道路,车辆进出冲洗,严禁带泥上路;严禁露天焊接、木材切割。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巡查督查工地46家次,责令施工单位苫盖防尘网4100余平方米,清理场内道路2100余平方米,冲洗车辆420余辆,购买焊烟回收装置2台。立案14起,处罚到位9起,罚款9万元,剩余5起案件正在按照行政执法程序进行。

水更清:以更大力度保护水质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柏乡县分局加强对涉水企业监测,每周对柏乡县污水处理厂及河流断面进行至少一次抽样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保障了该县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达标排放。定期对2个市考断面水质取样监测,确保水质达标。目前已取样监测3次,均达标。

加大入河排污口监管力度,对全县河流、支流、环城水系、市政管网、雨水管网等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摸,共排查入河排污口1个,雨水口20个。安排专人加强检查巡查,对全县河流、支流、环城水系、市政管网、雨水管网等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摸,有效遏制入河排污口排放污染物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保障流域水环境安全。第一季度已检查15次并不定期抽检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如有超标现象及时处理到位。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全县水环境安全,保证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按照《柏乡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地表水、千吨万人、地下水(7个点位)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工作,完成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规范了保护区标志和标识,设置界碑、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等,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隐患情况开展排查,通过建立台账、登记造册、对账销号。

持续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加强源头管理、过程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向坑塘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彻底消除生活类污水坑塘、含重金属类工业废水坑塘和畜禽养殖污水坑塘,及各种水体变色变质、散发异味、堆放垃圾、群众反应强烈、水质超标坑塘,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柏乡县分局大力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结合该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农村改厕及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工作,以柏乡县站点周边三公里范围村庄为生活污水治理重点,明确了10个村庄治理项目明细,目前已完成10个村庄治理任务。通过对全县58个管控村庄进行宣传引导,制定村规民约,发放明白纸,提倡生活污水原位消纳,从而加强村民节水、用水意识。目前已全部完成58个村庄管控工作,有效管控率达100%。

服务更优:以贴心举措服务项目建设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柏乡县分局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三条主线,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和咨询登记制度。去年以来,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9件,豁免正面清单项目13件;完成了邢台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征求意见工作;梳理出了柏乡县所有违规违建企业环保手续清单。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全力推进使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审批系统”,除涉密以外的所有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应入尽入”,受理、审批全部实现网上操作,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审批工作正常开展。

制定印发了《2020年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关于成立排污许可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强化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监管工作。柏乡县2020年排污许可核发与登记任务为380家,截至目前,发证企业为69家(包括40家准予发证企业和29家不予发证企业,其中重点管理7家,简化管理33家);登记管理类企业311家,予以登记226家,不满足登记条件85家。

对于该县重大建设项目,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柏乡县分局落实提前介入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报告表30个工作日,该局分别压缩至15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办结,提高审批效率,主动做好环评审批服务。同时,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办理一次性告知单及联系电话在柏乡县政府网站和政务大厅环保窗口进行公示。大力推进“一网、一门、一次”,今年第一季度以来,该局在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5件。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柏乡县分局将持续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监察执法队伍建设,优化审批服务,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持续改善柏乡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擦亮高质量赶超发展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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