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德旺)近年来,市审计局积极探索实践“法治三融合”工作法,将法治建设要求深度融入审计监督全过程,有效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市审计局坚持法治学习与审计实践相融合,改变“就法条学法条”的单一模式,将法治课堂搬到审计一线。定期组织“审计中的法治”案例研讨会,选取典型审计项目,围绕法律适用、证据固定、程序合规等难点进行复盘研讨,使法治学习直接服务于审计实践。坚持法治要求与审计流程相融合,制定覆盖审计计划、取证、底稿、报告等全流程的质量控制标准,明确各环节的法治要求和责任主体。针对常见问题类型,统一审计定性和处理处罚标准,规定自由裁量权标准,提升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公信力。
坚持法治目标与审计价值相融合,在财政、金融、民生等审计项目中,注重发现政策不配套、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等深层次问题,促进被审计单位完善相关领域法规制度。改变“一报了之”的模式,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导台账,将“推动建章立制、促进长效治理”作为衡量整改成效的关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