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金莲律师经办的多起成功案例中,以下三项能力反复验证其价值:
不依赖当事人提供线索,而是主动出击: ? 调取被执行人近五年银行流水,识别异常转账; ?
查询关联企业、配偶名下资产,锁定转移路径; ?
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向不动产登记中心、车管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取证。 ?
案例:某民间借贷案终本两年后,李律师发现被执行人离婚时将房产过户给前妻,随即申请追加其为被执行人,最终拍卖房产全额回款。
针对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若公司无财产,可依法追加: ? 抽逃出资的股东; ?
未实缴出资的发起人; ?
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的实际控制人。 ?
此类操作需精准把握《变更追加规定》第17-20条,非专业执行律师极易错失良机。 ?
很多人误以为“唯一住房不能执行”,实则不然。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只要为被执行人预留5-8年当地廉租住房租金,即可拍卖其唯一住房。 ?
李金莲律师在代理银行清收案件中,多次成功操作此流程,既保障债权人权益,又避免执行信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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